易燃易爆、腐蝕品、珍貴文物等是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。
1、易燃易爆: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,顧名思義,是指在受熱、摩擦、震動、遇潮、化學反應等情況下發生燃燒、易爆等惡性事故的化學物品。
2、腐蝕品:腐蝕品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。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,或溫度在55℃時,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.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。 腐蝕品對人體有一定危害。
3、珍貴文物:珍貴文物分為一、二、三等級。具有特別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為一等級文物;具有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為二級文物;具有比較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為三等級文物。具有一定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為一般文物。